关千印发 《“开大-电中直通车"沟通课程 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02浏览次数:2620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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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开大-电中直通车”沟通课程管理办法


为促进上海开放大学(以下简称“开大”)与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(以下简称“电中”)的深度融合,落实开放办学理念,搭建学生成长发展立交桥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直通车内涵

参加“开大-电中直通车”项目的学生在中专(高中)阶段完成沟通课程的学习,通过考试获得学分,在中专(高中)毕业后报读开大后,相应课程可直接转换获得所对应的开大课程学分。

二、沟通课程及学分

根据开大和电中专业开设情况,现确定以下15门课程为沟通课程

序号

开大专科课程

开大学分

电中课程

电中学分

1

应用文写作

3

应用文写作

5

2

法律基础与实务

4

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

7

3

基础会计

4

会计基础

5

4

成本会计

4

成本会计

7

5

会计信息系统

4

会计电算化

6

6

市场营销学

4

市场营销学

6

7

商品信息采集与处理

4

网页制作

(电子商务专业)

6

8

物流学概论

4

物流学概论

5

9

仓储与配送实务

5

仓储与配送实务

7

10

信息技术与智慧物流

4

物流信息管理

7

11

管理学概论

4

经济管理概论

7

12

经济法概论

4

经济法概论

7

13

老年生理基础

5

老年生理基础

6

14

老年心理护理

4

老年心理与精神护理

6

15

疾病学基础

5

疾病学基础

6

三、沟通课程的教学与考核

1.沟通课程的教学须严格按照开大编制的教学大纲执行。

2.沟通课程由开大教师担任主持教师,电中教师协助主持教师,共同负责教学实施过程管理。

3.沟通课程的电中面授教师,须参加由开大主持教师组织的教研活动。

4.沟通课程的考核由开大负责命题工作,电中负责考核组织工作,成绩以百分制评定。

四、附则

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海开放大学2021级(秋)及以后入学的学生。原《“电中-开大直通车”沟通课程的教学、考核和成绩评定要求》(沪电中〔201601号)文件废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