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春季毕业生的档案工作

发布者:彭培忠发布时间:2020-11-02浏览次数:734

各分校:

2021年春季毕业证书将在1月份(正考合格学生)和3月份(补考合格学生)办理,为做好毕业生的档案工作,请各分校做好以下工作:

1、在1120日前到总校领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发春季毕业生填写,并由班主任写评语、分校盖章。

2、在1月份(或3月份)毕业生名单生成以后,名单上学生的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可到总校盖章并封装档案袋。

3、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《毕业生登记表》由分校保管,直至其毕业办证时到总校盖章并封装档案袋。

4、已毕业学生档案应在密封状态下转交(或通过邮政机密通道快递)至用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(社区事务中心)。